简介
2024年7月1日新修订《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》施行。本文解读质量体系建立、职责制度、人员培训、设施设备、全过程记录等核心要求,教你如何落地不踩坑。
《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》(业内俗称「器械GSP」)是国家药监局发布的经营环节质量管理基本要求,2023年12月修订发布,2024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它是药监部门检查经营企业的核心依据,也是企业自身合规运营的「操作手册」。本文把新规要点翻译成大白话。
质量管理体系:从文件到执行
新规要求企业建立覆盖经营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,体系文件由企业负责人批准后实施。必备制度包括:质量管理自查、供货者与产品资质审核、采购管理、收货验收、贮存(陈列)与在库检查、出入库、效期管理、运输、销售与售后、不合格品、退货、不良事件监测报告、产品召回、追溯管理、质量投诉与事故调查处理、设施设备维护校准、环境卫生与人员健康、培训考核、质量安全风险会商等近20项制度。
关键提醒:制度不能照搬模板,要结合自己公司实际写,检查时监管人员会核验制度与执行是否一致。
记录管理:留痕是生命线
记录是GSP落地的核心证据,重点记住这几个数字:
- 进货查验记录、销售记录保存至医疗器械有效期后2年;
- 无有效期的,保存时间不少于5年;
- 植入类医疗器械记录永久保存;
- 网络销售信息记录同样适用上述期限。
记录要素要齐全:供货者名称、产品名称、注册证号、批号、数量、贮存条件、收货验收人签字、随货同行单等,缺一不可。
人员、设施与自查要求
人员:质量负责人独立履行职责,对质量管理有裁决权;员工须经岗前和继续培训,建立培训档案;建立健康档案,实施岗前和年度健康检查。
设施:库房实行分区管理(待验区、合格品区、不合格品区、发货区、退货区)和色标管理;需冷藏冷冻的产品配备冷库、保温箱、温湿度监测设备并定期验证校准;冷库须有备用发电机组或双回路供电。
自查:从事二类、三类经营的企业,每年3月31日前向所在地市县级药监部门提交上一年度质量管理自查报告。不按时提交会被列入重点检查对象。
新规落地的实操建议
- 开业前先把质量管理制度、工作程序文件编印成册,每个岗位一份;
- 购买合规的进销存软件,让采购、验收、销售、追溯全程电子化留痕;
- 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质量安全风险会商,形成会议纪要;
- 保留供货者和购货者资质档案并动态更新,首次合作必须索取营业执照、经营许可(备案)、注册证、授权书、随货同行单样张。
总结:GSP并不神秘,本质是「制度上墙、记录留痕、人员到位、设施达标」。把规范当习惯,检查来了不怕,生意也更有保障。
